现在很多人会在网路、社交媒体卖货,但其实网卖也有受到管制,卖家们小心别触法,以免被罚款哦!
卖年货市场进入最后冲刺阶段,贸消部提醒,无论是线上或线下买卖,一样受律法管制;卖家必须明码标价,不能要求顾客“PM”(私 信)才透露价格,否则可被对付。
不能如图显示的没有明标价码,顾客只能pm询问价格!这样会被贸消部对付!
若是从事网络买卖者,必须遵守1999年保护消费者法令(Akta Perlindungan Pengguna 1999),以及2012年电子交易法令(Urus Niaga Perdagangan Elektronik 2012),如果没有遵守消费者法令所规定的8项要求,一旦罪成,最高被罚5万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3年,或两者兼施。根据1999年保护消费者法令及2012年电子交易法令下规定,必须要有公司注册名字与注册号、电邮、电话和地址、商品或服务的主要资料、商品与服务的完整售价、付款方式、保质期,条款和条件及预计货物运到时间等,其中也有退款退货机制。
迄今依然适用于所有网络交易。网卖必须清楚标明价格,否则网商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,或监禁不超过3年!
这个消费者法令在数年前就已经开始,只不过还是有很多卖家违例。 因此,贸消部再度提醒网络卖家,一定要遵守所有法律,一旦遭到举报,贸消部会依法采取行动。
任何业者在贩售商品和服务时都有列出售价的义务,因此贸消部强调,要求网络卖家清楚列出货物的详细资料和价格,是为了保护消费者 的权益,绝不是刻意为难商家。
图:网络卖家直接标价,一目了然,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
贸消部没有禁止PM,卖家和顾客依然可以私讯对话,不过在平台产品介绍时,必须清楚介绍产品,包括顾客所必须支付的所有价格详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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